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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简章 湖南招生考试问答:特殊类型招生

2024-10-03 12:05:51 | 选校网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师范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11010028隶属于: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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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简章 湖南招生考试问答:特殊类型招生

山东工业职业学院单独招生拟录取名单公布后还要不要先去交费?不是中职高职的学校。求解答

山东工业职业学院单独招生拟录取名单公布后不得交费,只有你去学校报名的时候是需要交学费的。

单独招生是教育部为进一步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和高等教育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积极探索引导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向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合理分流,提升高等职业教育的生源质量,决定由高等职业院校在高考前组织命题、考试、评卷、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确定录取名单,直接报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录取。这种招生形式就叫做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与参加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山东工业职业学院是一所以工科为主的省属重点建设高等院校,是山东省首批技能特色名校建设单位,山东省电工电子专业示范实训基地,山东钢铁集团人才培养基地。

山东工业职业学院的前身是创建于1959年7月的张店有色金属工业学校,先后更名为山东省有色金属学校、山东省冶金工业学校、山东省工业学校;2003年5月山东省工业学校和山东冶金职工大学升格组建为山东工业职业学院。[2] 2016年8月,入选第二批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

教学建设

截至到2015年6月,学院共有省级示范专业1个,省级特色专业3个,省级精品课程16门,院级精品课程75门。学院建有冶金生产工艺模拟仿真实训中心、数控操作实训室、现代控制系统实验室等131个校内实验实训教学场所和126个校外实训基地,设有卫生检测评价中心、冶金材料博物馆、驾考中心,建有覆盖全院的计算机网络和电化教学网络。

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简章 湖南招生考试问答:特殊类型招生

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20年本科招生简章

首都师范大学创建于1954年,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北京市与教育部“省部共建”高校。学校是一所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门类的综合性师范大学,六十多年来已培养各类高级专门人才二十余万名,是北京市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学校现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7个,博士点100个,博士后流动站1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6个,硕士点142个。

音乐学院是国家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硕士学位授权点和艺术硕士学位授权点,本科层次设有音乐学(师范)、舞蹈学(师范)、音乐表演、录音艺术四个专业。学院于2001年被教育部批准为国家体育与艺术师资培养培训基地,2007年被教育部、财政部联合批准为21世纪音乐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国家级实验区,2008年音乐学获评北京市重点学科,2018年艺术类学科群获批北京市高精尖学科建设,2019年音乐学获评国家“双万计划”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音乐领域在全国首次专业学位艺术水平评估中,皆进入全国同类学科的前10%-20%。学院现有专业教师82名,其中正高职称17名、副高职称33名,博士生导师11名、硕士生导师54名。学院现拥有国务院学科评议组委员、全国艺术专业学位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各1名,北京市教学名师2名、北京市青年拔尖人才5名。此外,一批教师承担了国家和省部级人文社科基金课题或艺术创作基金项目,创、演、录的作品获“金钟奖”“华表奖”“文华奖”“桃李杯”“声音学院奖”等国家和省部级奖项。拥有《钢琴》《音乐教育学》两门国家精品课程,音乐教育专业师生在教育部主办的全国音乐教育专业教学基本功展示活动中连获佳绩。近年,学院学科发展和专业建设更积极融入国家艺术教育改革的时代行列,一批批新型艺术师资和各类艺术人才彰显出学院鲜明的办学特色,成为国家实施美育和人文素养教育战略的强有力后备军。

一、招生计划、招生省份以及学费标准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学制

学费

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招生省份)

招生科类

音乐学(师范)

55

四年

免收学费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海南、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新疆、港澳台侨联合招生。

在福建、陕西只招文科,其他招生省份文理兼招

音乐表演

25

四年

10000元/年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浙江、山东、河南、湖南、海南、甘肃、新疆、港澳台侨联合招生。

文理兼招

录音艺术

15

四年

10000元/年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海南、贵州、云南、新疆、港澳台侨联合招生。

在福建只招理科,其他招生省份文理兼招

舞蹈学(师范)

30

四年

免收学费

北京(北京市常住户口考生除外)、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海南、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新疆、港澳台侨联合招生。

在福建、陕西只招文科,其他招生省份文理兼招

舞蹈学(师范,京籍单列)

10

四年

免收学费

北京。只招收已报名参加北京市2020年高考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含因升学原因将户口迁入北京市集体户口的考生)的考生。

1.我校艺术类专业按分省计划招生。分省计划根据各招生省份考生校考合格情况按比例编制。

2.实行高考改革的省份,上述招生专业选测科目均为不限。

二、报考条件

1.符合教育部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文件的要求,符合招生省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文件的要求。如招生省份招生文件与教育部文件有不一致的情况,以教育部文件要求为准。

2.考生身体健康条件应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3、报考师范类专业的考生还应符合《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试行)》以及我校的专业学习要求:

音乐学(师范)专业要求五官端正,无口吃;

舞蹈学(师范)、舞蹈学(师范,京籍单列)专业要求五官端正,无口吃;形象、形体等其他条件须符合舞蹈专业培养基本要求,原则上要求女生身高160厘米以上(含)、男生身高170厘米以上(含)。

三、报名及考试安排

1.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专业

专业名称

网上报名时间

开放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试(技能测试)

二试(笔试考试)

二试(技能测试)

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

2020年1月14日至2月3日

2月8日

2月11日开始具体见准考证

2月15日9:00开始

2月15日下午开始

1)音乐学(师范)和音乐表演专业考点设在首都师范大学东一区(北京市海淀区白堆子甲23号),京外不设考点。

(2)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选择报考专业和一试考试时段。网上报名不设名额上限,但为保证考试顺畅有序进行,将对每个考试时段的人数进行均衡控制。各时段初始容量报满后,不保证所有时段都可选择。(3)报考音乐学(师范)专业的考生须选择主副项类型;报考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须选择民族器乐或西洋器乐。

(4)具体考试报到时间、地点等相关安排及考试要求、一试发榜时间及方式见准考证。

(5)专业一试结果发布时,同时公布专业二试现场交费的时间和地点,交费时现场安排二试考试时段。

2.录音艺术专业

专业名称

网上报名时间

开始打印准考证时间

笔试考试时间

技能测试时间

录音艺术

2020年1月14日至2月3日

2月8日

2月15日全天上午9:00开始下午14:00开始

2月16日开始

(1)录音艺术专业考点在首都师范大学东一区(北京市海淀区白堆子甲23号),京外不设考点。

(2)2月15日下午笔试结束后,现场安排技能测试考试时段。

(3)具体考试报到时间、地点等相关安排及考试要求见准考证。

3.舞蹈学(师范)、舞蹈学(师范,京籍单列)专业

专业名称

网上报名时间

开始打印准考证时间

一试时间

二试时间

舞蹈学(师范)舞蹈学(师范,京籍单列)

2020年1月21日至2月10日

2月16日

2月19日开始

2月22日开始

(1)舞蹈学(师范)、舞蹈学(师范,京籍单列)专业考点设在首都师范大学北一区(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3号)体育馆,京外不设考点。具体报到时间地点和要求见准考证。

(2)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选择报考专业和一试考试时段。网上报名不设名额上限,但为保证考试顺畅有序进行,将对每个考试时段的人数进行均衡控制。各时段初始容量报满后,不保证所有时段都可选择。

(3)具体考试报到时间、地点等相关安排及考试要求、一试发榜时间及方式见准考证。

(4)专业一试结果发布时,同时公布专业二试现场交费的时间和地点,交费时现场安排二试考试时段。

四、专业校考报名办法

1.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录音艺术、舞蹈学(师范)、舞蹈学(师范,京籍单列)五个专业,考生只能选择一个专业报考,不能兼报。

2.报考上述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网上交费,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现场交费。报名期间每天0点至6点系统维护,暂停报名。

3.一试报名费100元,在网上报名时网上交费。二试报名费80元,在一试结束并出榜后现场收取。一试发榜、二试交费地点等信息见准考证。

4.网上交费视为考生已确认所有报名信息无误。交费成功后,所有报名信息(包括考生姓名、基本身份信息、专业等)不能修改。考生也不可取消报名,缺考考生费用不退。若网上交费不成功,则报名无效。

5.报名方式

我校音乐学院艺术类校考报名使用“艺术升网上报名平台”。详细流程、注意事项和要求,请查看我校招办网站(bkzs.cnu.edu.cn)发布的“2020年艺术类网上报名操作说明”。

(1)考生在手机安装APP、实名注册、按系统要求填写基本身份信息、上传照片、选择考点、填报专业志愿信息并完成网上交费。

(2)报考我校艺术专业交费成功后无需在APP中“网上确认”。开放打印准考证前,确认状态会自动变更为“已确认”。

(3)准考证打印开放后考生用电脑登陆网页版自行打印准考证。

4)不方便使用手机APP的考生也可使用电脑“网页版”报名。但由于网页版不能上传照片,考生需在交费成功后再通过手机APP上传照片。

6.网上交费成功的考生,可以通过电脑网页版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未通过APP上传照片或照片审核不合格的考生无法正常打印准考证,不能参加考试。

7.考生填报各类信息时应在系统中仔细核对,确认所有信息准确无误后再保存提交。考生须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和正确性负责,因考生提供的信息有误、照片有误或不符合要求,造成不能参加考试或不能向招生省份教育考试院上报成绩信息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8.港、澳、台、侨考生的专业考试报名及考试时间、科目、内容和方法与内地考生相同。文化课考试请咨询港澳台侨联合招生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参加文化课考试。专业考核及录取原则参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9.考生报名后应关注我校招办网站后续发布的相关公告及通过报名APP推送的消息。

10.考生考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二代证)。身份证丢失的,可用临时身份证等国家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代替。

五、专业考试

1.音乐学(师范)专业

(1)考试科目及所占分数比例

专业

一试

二试

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

笔试考试

音乐学(师范)

声乐主项钢琴副项

声乐主项(48%)钢琴副项(32%)视唱(5%)

音乐听辨(8%)基本乐理(7%)

钢琴主项声乐副项

钢琴主项(48%)声乐副项(32%)视唱(5%)

一试为技能测试,科目为声乐和钢琴,考生选择其中一个为主项,另一个为副项。

二试包含技能测试和笔试考试。技能测试包含声乐、钢琴和视唱,主副项须与一试相同。笔试科目为音乐听辨和基本乐理。

专业满分100分,一试成绩不带入最终成绩、二试成绩为最终成绩。

(2)考试要求

声乐一试清唱。二试时,考生如需伴奏,须准备两份伴奏谱(五线谱原谱)。在二试现场交费时提出申请并提交1份,另1份二试时提交给现场钢伴。伴奏由考务组统一安排,不收取费用。考生不能自带伴奏,不能使用伴奏带。

一试:

·声乐主项:歌曲一首,不含通俗唱法。要求背谱。

·声乐副项:歌曲一首,不含通俗唱法。要求背谱。

·钢琴主项:任选一首作品。要求背谱。

·钢琴副项:任选一首作品。要求背谱。

二试:

·声乐主项:歌曲二首,可重复一试曲目,不含通俗唱法。要求背谱。

·声乐副项:歌曲二首,可重复一试曲目,不含通俗唱法。要求背谱。

·钢琴主项:①基本练习:两升两降调号以内的大小调音阶、主三和弦琶音,双手同向四个八度;②练习曲一首;③从复调作品、奏鸣曲快板乐章、中外乐曲中任选一首作品。④可重复一试曲目。⑤前三项要求背谱。

·钢琴副项:①练习曲一首;②从复调作品、奏鸣曲快板乐章、中外乐曲中任选一首作品。③可重复一试曲目。④前两项要求背谱。

·视唱:无升降号与一升或一降调号的单声部旋律。

·音乐听辨:包括听记音程(旋律音程及和声音程)、和弦、节奏节拍、单声部旋律(无升降号与一升或一降调号的旋律)等内容。

·基本乐理:包括记谱法、节拍节奏、音程、和弦、调式调性、音乐记号等音乐基础理论知识与技能。

2.音乐表演专业

(1) 考试科目及所占分数比例

专业

一试

二试

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

笔试考试

音乐表演

民族器乐

民族器乐(70%)视唱(8%)

音乐听辨(12%)基本乐理(10%)

西洋器乐

西洋器乐(70%)视唱(8%)

一试为技能测试,考试科目分为民族器乐和西洋器乐。

民族器乐招生器种:二胡、琵琶、笛子、古筝、扬琴、古琴、三弦、阮、笙

西洋器乐招生器种: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单簧管、长笛、巴松、圆号、打击乐、手风琴

考生从上述招生器种中选择一种乐器参加考试,二试时器种须与一试一致。

二试包含技能测试和笔试考试。技能测试包含视唱和器乐演奏。笔试为音乐听辨和基本乐理。

专业满分100分,一试成绩不带入最终成绩、二试成绩为最终成绩。

(2)考试要求

考生不得使用任何形式的伴奏。

一试

·民族器乐:乐曲一首。要求背谱。

·西洋器乐:乐曲一首。

二试

·民族器乐:乐曲两首。可重复一试曲目。要求背谱。

·西洋器乐:乐曲两首。可重复一试曲目。

·视唱:无升降号与一升或一降调号的单声部旋律。

·音乐听辨:包括听记音程(旋律音程及和声音程)、和弦、节奏节拍、单声部旋律(无升降号与一升或一降调号的旋律)等内容。

·基本乐理:包括记谱法、节拍节奏、音程、和弦、调式调性、音乐记号等音乐基础理论知识与技能。

3.录音艺术专业

(1)考试科目及所占分数比例

专业

笔试考试

技能测试

录音艺术

音乐听辨(15%)基本乐理(15%)音乐声学基础知识 (20%)

综合才艺展示(20%)音乐作品听辨、分析及模仿(30%)

专业满分为100分。

(2)考试要求

·音乐听辨:包括听记音程(旋律音程及和声音程)、和弦、节奏节拍、单声部旋律(无升降号与一升或一降调号的旋律)等内容。

·基本乐理:包括记谱法、节拍节奏、音程、和弦、调式调性、音乐记号等音乐基础理论知识与技能。

·音乐声学基础知识:主要考察与本专业相关的音乐声学基础知识,中学数学、物理基本知识和方法,以及录音技术发展史、声学史、音乐史等方面的内容。

·综合才艺展示:①器乐(含钢琴)演奏或声乐演唱任选一首。②如有其他艺术类特长(含器乐和声乐)或作品可展示。③前两项不允许使用伴奏。

·音乐作品听辨、分析及模仿:可以从乐器分析、情绪情感及变化、音乐元素及风格等角度分析音乐作品,并进行模唱或节奏模仿。

4.舞蹈学(师范)、舞蹈学(师范,京籍单列)

(1) 考试科目及所占分数比例

专业

一试

二试

舞蹈学(师范)舞蹈学(师范,京籍单列)

舞蹈基本功及个人条件(30%)舞蹈表现力(70%)

技巧组合(20%)即兴(20%)舞蹈表现力(60%)

专业满分100分,一试成绩不带入最终成绩、二试成绩为最终成绩。

(2)考试要求

一试:

·舞蹈基本功及个人条件:①考试内容:软开度、单一技术技巧。②服装要求:女生盘头、不化妆不带头饰、穿体操服、浅粉色裤袜、舞蹈软鞋;男生白色短袖练功衣、黑色练功裤、舞蹈软鞋。

·舞蹈表现力:2分钟以内剧目(或组合)表现。自备音乐(使用MP3格式,必须存储在U盘中提交),舞种风格不限。不允许穿演出服及化妆,可穿风格类课堂训练服。

二试:

·技巧组合:1分钟以内,无音乐伴奏,包含跳、转、翻类技术技巧组合。

·即兴:音乐即兴

·舞蹈表现力:2分钟以内剧目(或组合)表现。自备音乐(使用MP3格式,必须存储在U盘中提交),舞种风格不限,可穿演出服装、化淡妆。

六、录取原则

1.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录音艺术、舞蹈学(师范)、舞蹈学(师范,京籍单列)等专业只录取参加相应专业当年校考且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

2.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艺术类专业凡涉及招生省份艺术类统考的,考生必须参加招生省份艺术类统考并成绩本科合格,才可按我校艺术类录取原则参加录取。我校艺术类各招生专业在各招生省份对应统考科类、统考子科类的情况,以考生所在招生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3.我校音乐学(师范)和舞蹈学(师范)专业在福建和陕西只招收文科生,录音艺术专业在福建只招收理科生;音乐学院所有艺术类专业在其他区分文理科的招生省份文理兼招、统一排队录取。在高考改革省份,音乐学院所有艺术类专业选测科目均为不限。

4.各专业录取排序规则如下:

(1)音乐学(师范)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招生省份艺术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1.1倍(四舍五入,取整),按照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体检情况择优录取。专业校考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

(2)音乐表演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招生省份艺术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体检情况择优录取。专业校考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

(3)录音艺术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招生省份艺术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校考成绩(按招生省份高考文化课成绩满分折合)占50%,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占50%,两项相加计算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校考成绩÷专业校考满分×高考文化课成绩满分×50%+高考文化课成绩×50%),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体检情况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依次比较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

(4)舞蹈学(师范)、舞蹈学(师范,京籍单列)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招生省份艺术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体检情况择优录取。专业校考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其中在京招生的舞蹈学(师范,京籍单列)专业招生计划单列,录取时单独排队。

5.学校在录取时全面考察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专业成绩及体检等情况。填报我校多个艺术类专业志愿的,采用专业志愿优先方式进行录取。因考生填报志愿与校考合格专业不符,造成不能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6.海南省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采用标准分进行录取。

七、其它说明

1.各位考生应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认可本简章所述的各项考试、录取规则等有关要求后再进行报名。

2.首都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在2020年4月15日以后发布,具体发布方式请关注招办网站公告。学校将考试合格名单报送各省招生主管部门,不再向考生寄发合格证。

3.毕业生就业执行国家和北京市当年的就业政策。师范生就业还须按照《北京市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细则》(京教人【2019】11号)文件要求执行,同时入学前,须与学校和本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北京市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

4.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现象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5.我校的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

6.本招生简章由首都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及乘车路线

首都师范大学校本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5号

邮政编码:100048

本科招生网:

联系电话:010-68902995(招生办公室)/010-68902346(音乐学院)

微信公众号:cnuzhaoban

首都师范大学(校本部)地址及乘车路线: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5号

地铁:6号线花园桥站,D2口出站,沿三环路向南步行约100米

公交:乘坐特8外、运通103、701路、323路、运通201、73路、27路、693路、645路、86路、77路、374路、653路、967路、437路等公交车在“花园桥南”站下车。

首都师范大学(东一区)地址及乘车路线: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白堆子甲23号

地铁:9号线白堆子站,A口出站

公交:乘坐61,92路公交车在“首体南路南口”下车;乘坐121路,56路,61路,运通106路,快速公交4号线等公交车在“白堆子口东”下车;乘坐612路,92路,快速公交4号线在“白堆子口西”下车。

首都师范大学(北一区)地址及乘车路线: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3号

地铁:6号线花园桥站,出D2口向南步行即到

公交:乘坐27、运通201、374、437、701、634、86、653、693、967、645、运通103路公交车在“花园桥南”下车;乘坐73路公交车在“花园桥南”(北行)下车;乘坐323、特8、77路公交车到“花园桥南”(南行)下车。

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简章 湖南招生考试问答:特殊类型招生

2017年湖南招生考试问答:特殊类型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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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湖南招生考试问答:特殊类型招生

34 、特殊类型招生有哪些?如何录取?

答: 特殊类型招生主要包括保送生、单独招生、自主招生(含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下同)、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等。

( 1 )保送生录取办法:符合保送生选拔条件的考生,经本人申请,中学公示和推荐后,由高校对其进行文化测试和相关考核,并将测试合格拟录取的考生信息上传至教育部 “ 阳光高考 ” 平台再次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由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有关手续。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录取的保送生免于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 2 ) 单独招生考试的种类有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职教师资班、特殊教育专业招收盲聋哑考生、高职院校的单独招生考试等。所有报考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参加全省统一的高考报名。符合有关单招报名条件的考生按要求办理报名手续,经公示后再参加相应的文化考试和相关考核,高校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和考核情况,按本校单独招生的招生章程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办理录取手续。

( 3 )自主招生和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按专设志愿投档录取。对获得自主招生或高水平艺术团资格、经公示无异议且高考总分(含优惠分)达到规定控制线(不低于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由省考试院依据考生填报的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志愿和招生高校提供的合格名单,在学校所在批次平行志愿正式投档前先行向有关高校投档,由高校根据公布的招生章程择优录取。

( 4 )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办法为:符合高水平运动队报名条件的考生要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招生院校按照规定时间、格式和要求将本校已测试合格的高水平运动队数据库上传至教育部 “ 阳光高考 ” 平台公示,省教育考试院于 4 月底前对合格名单进行核实。对公示无异议、高考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招生院校提供的合格考生名单,向招生院校提供考生电子档案。本科专业对考生高考成绩的最低要求为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对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高考成绩达到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65% 的考生,由招生院校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申请,经与公示名单比对一致后,由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以上特殊类型招生办法详见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相关文件。

35 、本、专科提前批外省院校艺术类专业和在湘部属院校非美术类本科艺术专业及专科艺术类专业的文化和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是如何规定的?录取程序是什么?

答: ( 1 ) 本、专科提前批中,外省院校本科艺术类专业和在湘部属院校非美术类本科艺术专业以及专科艺术类专业的招生,其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确定,专业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由高校确定。教育部确定的 30 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此类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 15 所院校(专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自主划定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原则上不得低于我省划定的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他院校本科艺术类专业的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我省本科二批文、理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 65% ,专科艺术类专业的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为我省划定的高职专科艺术类专业文化控制分数线的最低分。

没有取得艺术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合格资格的考生,不能录取到艺术类本科专业。

( 2 )本科提前批艺术类专业的录取程序为:教育部确定的 30 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此类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 15 所院校(专业),由省教育考试院于 7 月 1 日前 将达到相关要求的所有考生文化成绩等信息,传送至第一志愿高校,由高校按公布的招生章程确定的录取规则排序择优录取,并于 7 月 7 日前 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其他外省高校艺术类专业和在湘部属院校的非美术类艺术专业招生,由省教育考试院依据教育部有关要求、高校招生章程确定的排序规则和考生志愿,将报考该校的合格考生排序后,按高校确认的排序顺序、招生计划和投档比例投档,再由招生院校在所投档的考生中,按该校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 3 )安排在专科提前批录取的艺术类专业的录取程序为:省教育考试院于 8 月 8 日前 将达到相关要求的所有考生文化成绩等信息,传送至第一志愿高校,由高校按公布的招生章程确定的录取规则排序择优录取,并于 8 月 9 日前 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审批手续。

36 、本科提前批招生的我省省属院校艺术类专业及中南大学美术类专业和非提前批(含本、专科)招生的院校艺术类专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如何规定?按什么规则投档?

答: 本科提前批招生的我省省属院校艺术类专业及中南大学美术类专业和非提前批(含本、专科)招生的院校艺术类专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依据文化统考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按规定全省统一划定,其中上述本科提前批的省内一本院校艺术类专业和本科二批的艺术类专业分科类划定同一条文化和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时按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排序投档,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

37 、职高对口招生考试分哪几个专业门类?如何录取?

答: ( 1 )对口招生按专业门类分为 16 类,即师范类、种植类、养殖类、机电类、电子电工类、计算机应用类、建筑类、旅游类、医卫类、财会类、商贸类、文秘类、英语类、服装类、美术类、音乐类。

( 2 )对口招生分为本科和专科两个层次,其中免费师范专业志愿填在本科提前批 “ 非军事院校 ” 下设的“非定向”志愿栏内;其他本科志愿填在本科二批 “ 非定向 ” 志愿栏中,在本科二批按平行志愿投档录取;专科志愿填在高职专科批 “ 非定向 ” 志愿栏中,在高职专科批按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38 、军事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报考条件有哪些?如何录取?

答: 军事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的年龄不低于 17 周岁且不超过 20 周岁(截至 2017 年 8 月 31 日 ),未婚,不限应往届,其他报考条件见当年公布的军事院校招生办法。

军 事院校招生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录取,一类、二类院校分别执行普通院校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条件且填报了军事院校志愿的上线考生须参加 7 月初由省军区统一组织的政治审核、面试和军检。省教育考试院从政治考核、面试和军检均合格的考生中区分男、女生,按院校招生专业计划数(区分指挥类和非指挥类)投档后,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根据考生第一次填报的志愿投档后,生源不足的院校专业,将面向政审、面试、军检合格的未录取考生公开征集。未被军事院校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其它批次招生院校的录取。

39 、定向培养直招士官招生有哪些规定?

答: ( 1 )报名对象和条件为: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 20 周岁( 1997 年 8 月 31 日 以后出生),未婚,其政治、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

( 2 )招生层次为专科,录取批次为专科提前批。

( 3 )符合定向培养直招士官报名条件的考生可以在专科提前批志愿栏内选择定向培养直招士官院校(专业)填报,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志愿填报情况,在上线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数的 3 倍确定体检对象,参加由当地兵役机关组织的体检。体检合格的考生还要参加政审和面试。省教育考试院将体检、政审、面试合格的考生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 1 : 1 投档,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

40 、免费师范生招生有哪些规定?哪些学校在湘招收免费师范生?

答: ( 1 )根据《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 ( 试行 ) 》规定:一是免费教育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除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外,学校还要补助生活费。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安排;二是部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专业实行本科提前批次录取,择优选拔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长期从教、终身从教的优秀高中毕业生;三是免费师范生入学前与学校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承诺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十年以上。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应先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二年。国家鼓励免费师范毕业生长期从教、终身从教。免费师范毕业生未按协议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的,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履约管理,并建立免费师范生的诚信档案。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履行协议的,需报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四是免费师范毕业生一般回生源所在省份中小学任教。免费师范毕业生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可在学校间流动或从事教育管理工作;五是免费师范生可按照学校规定在师范专业范围内进行二次专业选择;六是免费师范生毕业前及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一般不得报考脱产研究生,经考核符合要求的,可录取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职学习专业课程,任教考核合格并通过论文答辩的,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在湘招收免费师范生的部属院校见《教育测量与评价 · 高校招生计划专刊》。

( 2 )我省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今年面向全省高考考生招收一定数量的公费定向师范生,为我省县城及农村乡镇小学定向培养本科小学教师,实行本科提前批次录取。

相关规定如下:一是被录取为公费定向师范生的考生,入学前,须与县市区人民政府签订《湖南省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承诺毕业后按协议回签订协议的县市区县以下农村小学任教,时间不少于 8 年;二是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军训服装费和教材费外,并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奖助学金等资助政策;三是在校学习期间不得转学、转专业。毕业前及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不得脱产攻读研究生,但可报考在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四是未能履行协议的公费定向师范生,要按规定退还所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相关规定详见《关于做好 2017 年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

( 3 )我省湖南师范大学、湖南农业大学和湖南科技大学通过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招收一定数量的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农村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为县级中等职业学校公费培养本科层次专业课教师,实行本科提前批次录取。

相关规定如下:一是毕业后到签订协议的县市区中等职业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时间不少于 8 年;其任教岗位和编制由签订协议的县市区负责落实;二是在校学习期间,免缴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军训服装费,其所需费用由国家财政承担,同时享受学校按有关政策规定给予的适当助学金补助,享有学校其他奖学金的评奖资格;三是在校学习期间,公费定向师范生不得转学校和转专业;四是应在毕业当年上岗前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符合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执证上岗条件;五是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不得脱产攻读研究生,但可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六是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在协议县市区内的中等职业学校间流动或从事教育管理工作;七是未能履行协议的公费定向师范生,要按规定退还所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相关规定详见《关于做好 2017 年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农村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

41 、农村免费医学生招生有哪些规定?哪些学校在湘招收农村免费医学生?

答: 国家发改委、卫生部、教育部、财政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17 年中央财政支持中西部地区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招生培养工作的通知》及我省相关文件规定:( 1 )高等医学院校开展免费医学生培养工作,重点为乡镇卫生院及以下的医疗卫生机构培养从事全科医疗的卫生人才;( 2 )培养专业主要是临床医学和中医学,经过 5 年的培养后应按规定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不能正常毕业的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减免教育费用;( 3 )只招收农村学生,要求报考学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须在我省农村,且考生本人具有当地连续 3 年以上农村户籍。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录取,录取时单独划线,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线上生源不足的,可以适当降分录取,但降分幅度最多不超过 20 分;( 4 )在获得入学通知前,须与培养学校和当地县级卫生部门及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签署定向就业协议,承诺毕业后到乡镇卫生院服务 6 年。免费医学生在学习期间,户籍仍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 5 )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 6 )在校学习期间,一律不得转学或转专业,在校学习和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全日制研究生,但可在职攻读全科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7 )毕业后未按协议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减免费用并缴纳违约金,同时将违约事实记入个人诚信档案。相关规定详见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 2017 年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招生培养工作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

今年我省承担免费医学生培养的高等院校有湖南中医药大学、南华大学、湘南学院、吉首大学和长沙医学院。

42 、 我省贫困专项计划招生实施区域包括哪些县区?对报考学生的学籍和户籍有何要求?报考资格审核程序是怎样的?何时填报志愿和录取?

答: ( 1 )我省贫困专项计划实施区域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县(市)、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共计 40 个县(市)(见附 4 )

( 2 )报考贫困专项计划的考生必须具有我省实施区域当地连续 3 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 3 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并且要求考生的报名点、学籍、户籍及考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必须在同一个县。

( 3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 向报名点提交报考申请,如实填写好《湖南省贫困专项计划招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报名资格审核表》,并到户口所在地村委会及派出所签署意见,然后交报名点统一报县级招生考试部门。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由招生考试部门将合格名单在学生所在中学和县内予以公示,并逐级报市州和省教育考试院进行复核 。经我省统一组织审核合格的考生方可参与投档和录取。对于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今年高考录取资格。

( 4 ) “ 贫困专项计划 ” 中需要政审、面试、体检的院校(专业)志愿填报时间为 6 月 26-27 日,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其他院校(专业)志愿填报时间为 6 月 28 日 至 7 月 2 日 ,其征集志愿填报时间为 7 月 14 日 8:00-18:00 ,录取安排在 本科提前批之后、本科一批自主招生投档前进行, 录取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如按 “ 学校服从 ” 志愿投档后生源仍不足时,可按教育部和我省高校招生相关规定,适当降分投档录取(最多降 20 分)。

43 、我省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的实施区域包括哪些县区?对报考考生的学籍和户籍有何要求?报考资格审核程序和报考程序是怎样的?何时填报志愿和录取?

答: ( 1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我省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的实施区域为茶陵县等 51 个县(市、区)(见附 5 )。

( 2 )申请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户籍制度改革实施之前 ( 2015 年 12 月 31 日前 ) ,其户籍为我省实施区域的农业户口,其中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 3 年以上户籍和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 3 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 3 )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有关户籍和学籍的报考资格审核程序同 “ 贫困专项计划 ” 招生。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可按照招生学校要求,于 4 月底前,在阳光高考平台( )完成报名申请。

( 4 ) “ 农村学生单独招生 ” 志愿的填报时间为 6 月 28 日 至 7 月 2 日 。投档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录取结束后、本科一批平行志愿投档前进行,录取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所在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44 、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的报考条件是什么?如何填报志愿和录取?

答: ( 1 )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只招收在我省户籍制度改革实施之前( 2015 年 12 月 31 日前 )具有我省农业户口的考生。

( 2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方可于 6 月 28 日 至 7 月 2 日 通过登录 “ 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管理信息系统 ( 考生版 ) ” 选择本科一批中的 “ 农村学生专项计划 ” 院校(专业)填报。

( 3 ) 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录取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如按 “ 学校服从 ” 志愿投档后生源仍不足时,可按教育部和我省高校招生相关规定,适当降分投档录取(最多降 20 分,降分投档以考生填报的征集志愿为依据) 。其投档录取与本科一批 “ 非定向 ” 平行志愿院校同时进行。

45 、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定向西藏就业计划面向哪些考生招生?如何录取?

答: 中央部委属和外省属高校民族预科班面向全省少数民族自治州、自治县(含享受民族自治地方优惠政策待遇的县、区)招收少数民族考生;我省省属高校民族预科班主要招收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也可招收部分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高校民族班面向全省少数民族考生招生;报考民族预科班、民族班的考生必须通过少数民族资格审查。定向西藏就业计划只招收应届高中毕业生。

少 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定向西藏就业计划均按志愿投档录取。其中高校民族预科班可在学校所在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下 80 分以内按符合报考条件考生的预科班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提示:部分部委属高校和外省属高校民族预科班招生要求考生的高考总分(含优惠分)要达到高校所在批次投档线下 80 分以内,具体要求须查看学校招生章程),由学校择优录取;高校民族班及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招生,可在学校所在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下 40 分以内按符合报考条件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

我省省属高校的民族预科班的预分计划在生源范围内,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投档顺序是先投预分计划,再投面向全省的计划。

46 、今年香港和澳门地区有哪些高校在我省招生?如何招生?

答: ( 1 ) 经教育部批准,今年在我省招收全日制本科生的香港高校有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浸会大学、岭南大学、香港教育学院、香港公开大学、香港演艺学院、香港树仁大学、珠海学院等,除香港中文大学和香港城市大学按内地高校招生办法实行本科提前批录取外,其他高校要求由考生提交书面申请或网上申请,网上申请时间一般截止到 6 月份,实行单独招生。澳门高校在我省招生的有澳门大学、澳门理工学院、旅游学院、澳门科技大学、澳门城市学院、澳门镜湖护理学院,均实行网上报名,单独招生。一般情况下,这些院校网上报名时间为 5 月至 6 月,部分院校还要组织笔试或面试,具体时间和办法可查看各学校招生网站或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内地招生网。内地学生在上述香港、澳门地区的学校学业期满,获得学校颁发的学历、学位,内地教育主管部门予以承认。

( 2 )参加了全国普通高考,符合中国政府有关赴港澳就读的规定的考生,既可报考港、澳单独招生高校,也可以填报《教育测量与评价 · 高校招生计划专刊》公布的高校。值得注意的是: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招生,这两所高校录取内地考生时不考虑考生的各类优惠加分,只按考生的高考文化总分调档录取;实行单独招生的港澳高校将于 7 月 7 日前 将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凡被香港实行单独招生高校录取的考生,将不能再按志愿录取到其他高校;已被澳门招生高校录取的考生,还可以按考生填报的高考志愿录取到其他高校,由考生选择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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